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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IM电竞

发布日期:2023-10-16浏览次数:

  IM电竞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开展景区、县城及旅游小城镇、旅游道路综合整治,进行旅游城镇河道和涉旅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旅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业服务质量。

  (一)景区综合整治。由旅游局牵头,建设、环保、卫生、安监、消防、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配合,开展景区综合整治。

  1、景区环境面貌。整治、拆除与景观环境不协调、有碍景区整体形象的违章建筑,整治景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等现象。

  2、景区卫生环境。加强景区保洁工作,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以景区内厕所卫生为重点,完善卫生设施,做到全日保洁,实现干净整洁的目标。

  3、景区游览秩序。查处景区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围追兜售、以次充好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4、景区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推行景区规范化服务,统一景区员工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统一服务标准。

  5、景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索道、漂流等特种旅游项目的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建立景区安全防范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应急措施有效可行。对景区内的餐饮业环境及卫生进行检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二)城区综合整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旅游、环保、工商、交通、公安、卫生、物价、质监、药监等部门配合,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

  1、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区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完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城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和清理城区户外广告、店牌广告、跨街横幅。街道两旁设置垃圾箱,实现城区整洁、卫生、舒适的目标。

  2、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特色餐饮一条街、步行商业街、旅游小商品市场一条街或夜市等旅游服务基础设施。

  3、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区各宾馆饭店等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堵绝发生食物中毒,保证游客食品安全。

  4、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对车站、主要街道各类交通车辆的管理,着重整治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现象,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安全畅通。加快对出租车的更新与改造。

  (三)公路沿线整治。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运管、路政、公安交警、国土、环保、石油、旅游等部门配合,开展公路沿线的综合整治工作。

  重点改善全州旅游线路的交通环境,对境内旅游车辆的保畅保通、各加油站点内的公厕建设、旅游广告及景点景区指示牌的设置等进行综合整治。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公路两旁的垃圾打扫、清运。

  (四)县城及旅游小城镇河道卫生综合整治。由水务水电局牵头,建设、环保、国土、卫生部门配合。开展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主要整治城区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堆、乱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染水源,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实现河道整洁、卫生、无污染的目标。

  (五)旅游秩序整治和涉旅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由旅游局牵头,工商、物价、卫生、质监、药监部门配合。

  1、旅行社。以旅行社内部管理、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车辆管理等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2、星级饭店。积极推行星级饭店访查制度,督促星级饭店宾馆更新硬件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整治不按星级要求和规范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行为。

  3、餐馆、土特产品商店。整治随意哄抬物价、出售低劣产品、提供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导游从业人员。清理、整顿导游队伍,规范导为。重点整顿无证人员从事导游工作、导游服务不规范、索要回扣等违规行为。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安排部暑,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州旅游局。

  (二)集中整治和县市自查阶段: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和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分别开展整治活动,“五.一”黄金周前集中全面自查,州上在黄金周期间组织旅游市场整治检查。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巩固提高阶段:集中整治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各牵头部门要在5月至9月每月进行一次旅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查,巩固整治成果,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州旅游局。活动结束后,州上适时组织检查验收,进行评比奖罚。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城区、景区门店、单位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硬化、包亮化、包不乱设滩点),并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员。

  各部门要根据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分工,细化分解部门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旅游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旅游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做到旅游环境整治情况信息上报、互通。要按照职责权限,采取集中行动、分头执法、工作协商、信息共享等多种协作方式,联手治理旅游环境,不断深化旅游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共同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旅游环境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紧密结合生态镇建设,按照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我镇环境面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美丽新。

  1、加强场镇保洁工作,净化场镇环境。重点治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池、污水处理点等地点,街面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全天保洁”保障场镇街面清扫率达到100%。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画乱贴、乱拉乱挂等严重影响场镇容貌的“三乱”行为,规范招牌和各类宣传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路边有烟烧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场镇环境秩序。

  落实管护责任,对场镇的绿化带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适时补植绿化树,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事企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水、污水的不合理、不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严重的事企业单位进行通报,严格控制重建或加固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的进行处理与清运。

  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将机动车停于划好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场镇上随意掉头,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派出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规范广告牌匾,确保道路整洁。

  以村、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为:组上公共区域和组道以及沟渠卫生、门前摆放、垃圾池清理和分类垃圾),保洁员要做到每天2次保洁工作,每2-3天对户垃圾池进行一次清理并把户垃圾池(房)的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池内进行分类处理;每个村落实3名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以及主要交通沿线两边和沟渠白色垃圾、塑料垃圾瓶、玻璃瓶以及门前摆放,村保洁员每天要做到3次保洁工作,每2-3天负责把垃圾房内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处理池内并进行分类,每10天把分内垃圾处理池的分内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县上压缩运走。

  1、治理柴草垛。柴草垛迁到村落外,摆放到适宜位置,做到码放整齐,井然有序。

  2、治理粪堆。清理摆放到院落内的粪堆、垃圾堆,统一迁到院落外,集中、有序堆放。

  3、治理院墙。清理和修缮农户的残缺院墙,清除墙面上的乱涂乱画,做到美观实用。

  4、治理庭院。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垃圾,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每个农户院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存放点,禁止将垃圾乱扔乱抛。

  5、治理村落卫生。清理镇村结合部,村落出入口、居住小区、小路小巷的卫生死角,做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清理露天厕所,改进农户家庭厕所,做到“有墙、有门、有坑、有盖、不渗、不漏、不外溢”。

  6、治理人居环境。在村组道路两侧、庭院内、空闲地、公共绿地种花、种草、栽树,建立绿化带、绿化点、美化点,做到路边、墙边、沟边有花有树,不留死角,实现村落绿化、美化、香化。

  7、治理道路、河流环境。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周边的建筑垃圾,确保道路整洁。对镇区域内河流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1、展开阶段(年3月29至5月底)。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先进典型,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2、深化阶段(年6月至年8月底)。全面开展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民风文明新气象;

  3、提高阶段(年9月至年11月底)。结合整治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容貌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镇主要领导任组长IM电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内。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党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根据“脏、乱、差”地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失效,严禁;按照方案要求,与村(居委会)签订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z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生态立州和“四个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突出重点,连片整治,解决重点区域和流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牧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探索具有高原农牧区特点的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典型示范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州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连片治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农牧区环境问题为目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全面推动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结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筛选和推广周期短、见效快的实用技术,总结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树立样板、逐步推广,促进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3.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州、县、乡(镇)政府将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纳入“三农”工作日程,健全措施,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工作职责要求,确定重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见成效。

  1.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通过连片整治示范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2.优先支持农村牧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村”。

  4.优先支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百企联百村”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区)、农村清洁工程以及生态移民和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

  按照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年三年时间内,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与已有环境基础设施相结合,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整治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相关环境指标达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要求。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牧区水源地划分相应保护范围,配套相应保护设施,治理污染源,消除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隐患。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优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布局,推广畜禽粪便污染物资源再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技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推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收集转运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分散或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

  1.农村牧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染得到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3.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理念,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保护和建设。

  4.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通过连片整治示范,以示范工程为载体,逐步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

  编制完成《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并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及州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编制完成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三年实施方案,经州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州政府与示范片区所在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整治措施、目标要求。

  启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州政府成立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年度项目完成并运行一年后,由州环保局、州财政局牵头,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

  -年中央财政安排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6.5亿元,其中年1.5亿元,年、年各2.5亿元。省筹集配套资金3.25亿元,其中年0.75亿元,年、年各1.25亿元。我州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并整合涉农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与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实施,同步推进。

  1、成立组织机构。州政府成立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监管,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和成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牛宝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州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州发改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州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负责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相关项目的配套实施。

  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州有关部门落实州级配套资金,督促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IM电竞,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州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示范项目的审批、招标、监管、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

  州住建局负责农村牧区村庄规划的监管,示范村规划审查,指导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州水利局负责配合实施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州农牧局负责配套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积极发展农牧区可再生能源,推进农村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州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政府是整治示范工程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州、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整合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示范项目,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完成预定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把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项目报备制度。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县级环保部门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修改后,上报州环保和财政部门审批,并根据下发的批复组织实施。二是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由县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IM电竞。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州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IM电竞。四是项目完工后,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项目运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设施长期发挥作用。五是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内容、目标和责任要求,加强目标考核和问责,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应由负责哪一环节的部门或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我州已列入全省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为确保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州及示范片区所在县环保部门,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牧区环保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3、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牧区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筹集和管理、项目组织、考核验收、绩效评估等实施办法,规范示范工作管理。建立信息通报、项目报备、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措施,强化示范项目管理。示范片区所在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措施落实。

  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达到整治目的,取得明显成效,特成立县司法局县城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内,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相关事务和衔接工作。

  此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六项整治”、“两大建设”,具体内容参照《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政法战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深入实地调研,摸排出本单位责任区内的突出问题。各股室、处、所认真按照责任区划分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处、所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使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形成全社会都关注、支持、参与治理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到群众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使群众自愿参与整治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上级领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IM电竞,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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